转发中估协关于申报2014年度课题评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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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5 17:22:46【作者】 sysadmin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为促进土地估价行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更好的为会员服务,使土地估价行业更多的为社会做贡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计划开展2014年度课题评奖工作。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课题管理办法》(中估协发〔2010〕38号)及《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课题评奖实施细则》(中估协发〔2013〕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以下全部基本条件的课题可以申报参加评奖
   1.课题研究成果已经通过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能提供鉴定证书;
   2.未经鉴定的课题研究成果已经通过验收或评审满一年及以上;
   3.课题研究成果已经应用于实际,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公共效益或经济效益;
   4.课题主要研究成果是关于土地估价理论与实务、土地估价行业发展或土地估价管理的相关内容;
   5.2010年(含)之后完成,未参加过全国性评奖(已参加过中估协评奖的课题新增加的研究内容未超过课题成果全部内容50%不重复参评);
   6.课题研究成果中无抄袭等违反职业道德的内容。
   二、课题评奖申报等级按以下标准区分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课题成果一等奖:
  (1)课题成果中的内容已经写入法律、法规或规章,或者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依据本课题成果完善了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并正式印发了相关管理文件或技术指引;
  (2)课题成果中的有关内容已经为其他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论文著述引用10次以上;
  (3)课题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课题成果转让、或主要依据本课题成果开展的业务,创经济收益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课题成果二等奖:
  (1)课题成果中的内容已经写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依据本课题成果制定了有关政策、管理办法或技术指引;
  (2)课题成果中的有关内容已经为其他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论文著述引用3次以上;
  (3)课题成果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空白;
  (4)课题成果转让、或主要依据本课题成果开展的业务,创经济收益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课题成果三等奖:
  (1)课题成果中的内容已经写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印发的文件;
  (2)课题成果中的有关内容已经为其他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论文著述引用;
  (3)课题成果经鉴定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4)课题成果转让、或主要依据本课题成果开展的业务,创经济收益人民币10万元以上。
   三、课题评奖评审标准
   1.课题研究成果是否符合土地估价行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2.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意见的技术水平评价和查新结果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3.课题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建议和对策是否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
   4.课题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是否准确完整;
   5.课题研究方法与手段是否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6.课题研究报告的文字是否流畅,逻辑是否严密,格式是否规范;
   7.课题研究成果有何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预期综合效益如何;
   8.课题报奖材料是否完整清晰;
   9.课题研究有何不足,有何问题值得继续深入研究。
   四、奖励方案
   中估协优秀课题成果奖分为工作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各奖项下分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奖励数量及奖金标准如下:
   1.一等奖不超过申报评奖课题数量的10%,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税前);
   2.二等奖不超过申报评奖课题数量的20%,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税前);
   3.三等奖不超过申报评奖课题数量的30%,奖金为人民币2000元(税前);
   4.鼓励奖不超过申报评奖课题数量的30%。 
   五、申报课题评奖的材料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研究课题成果奖参评申报书》(含立项单位意见);
   2.研究课题开题报告或《课题任务书》和《课题委托协议》;
   3.研究成果验收或评审成套材料(含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应有首席专家签字、组织单位盖章);
   4.研究成果测试报告(如有);
   5.研究成果查新报告(如有);
   6.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如有);
   7.该研究成果被引用、采纳或推广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有);
   8.该研究成果取得经济收益的财务证明材料(如有);
   9.该研究成果用户意见书(如有);
   10.其他有助于评价课题水平、效益或社会影响力的材料。
  (二)申报:
   1.申报采用个人、集体、单位申报的方法。申报者填写《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研究课题成果奖参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经立项单位签署意见后整理全部报奖材料报送中估协,并将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多人、多单位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课题参研人员、牵头申报单位。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3.凡申报参评的课题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中估协秘书处留档,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
   六、其他
   1.请申报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个人、集体或单位准备现场答辩。
   2.课题评奖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截止
   3.联系人:张  程  
   联系电话:(010)62191193
   邮    箱:zc@creva.sina.net

附件: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研究课题成果奖参评申报表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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